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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物权法保护

四川-广元 04-28 17:11  悬赏 0  发布者:韬晦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小区总共有土地面积6500平方米,小区2000年先后有4幢住宅楼竣工业主入住占地面积(滴水为界)1500平方米,开发商2006年将余下土地面积5000平方米(有土地证)转让给第三人。2011年现第三人将开发这5000平方米(含绿地、球场、车库占用)的土地,请问上述绿地、球场、车库是否受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保护?第三人是否有权开发?
问题补充:
他们是2006年取得的土地证,而《物权法》实行时间是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好象没有追溯力!为什么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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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8 17:53
受物权法保护。
回复时间: 2011-04-28 17:22
受物权法保护。
回复时间: 2011-04-28 17:39
受物权法保护
回复时间: 2011-04-28 20:00
没问题,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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