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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北京-西城区 04-28 22:15  悬赏 10  发布者:zuxian 给我留言  回答:(3)
去年十二月份,我从别人那里买了一个公司,因为税务问题很难迁走,一直托到今年二年份,我要变更地址和税务必须先年检,我带着房产证明和租赁协议去工商所年检,但工商局不要我现在的房产证明和租赁凭协议,而是要原地址的租赁协议和发票,以前不是我经营,这个我根本拿不出来,原法人也找不见了,工商局说原法人以前注册的地址无效,也就是说是假的,现在要让我承担罚款,我觉得很冤,我是不是要为以前的法人承担年检的罚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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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29 09:15
你好,详细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4-29 00:04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回复时间: 2011-04-29 13:18
你好!
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通过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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