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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所有权属于谁?

广东-惠州 04-29 13:02  悬赏 15  发布者:eAP2124 回答:(1)
伯伯入赘给伯娘后,在伯娘那边生活还建有房子,伯伯`伯娘没有照顾过爷爷奶奶,后来伯伯死了,爷爷死了,奶奶死了,都有我爸处理一切后事(包含他们的债务都有爸爸负责)。再后来爸爸有了老屋的使用权,并有证书。伯娘带着她女儿改嫁他人,而后又回到伯娘的老家,现在伯娘女儿已和外地人结婚,但是她们说爸爸的老屋有她们的份,这合理吗,老屋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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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9 16:16
宅碁地是村集體分給本村村民用於建設保障基本住宅的土地,你伯伯死後,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繼承,即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繼承,若第一順序繼承人喪失繼承條件,即有第二繼承人兄弟、姐妹來繼承。若你伯娘及其女兒的戶口已遷出,即可能喪失繼承宅基地使用權的條件,兗且你爸已取得相關證書, 應由你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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