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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属于诈骗吗?应该如何处理!

江苏-宿迁 08-05 00:06  悬赏 20  发布者:wangye…… 给我留言  回答:(1)
2005年的时候,在建筑商手上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没有过户也没有房产证,只在两个人的见证下签了一份购买合同,并约定办房产证时间,如果逾期将双倍补偿,而且两个见证人都在合同上签字了,目前房子我在居住,也没人给过户,没有房产证,现在知道这套房子,当时我们全款支付后,建筑商没钱支付工人工资,将房子用其中一个见证人的名义,做了按揭贷款购房,现在每月由建筑商还按揭贷款。这种行为属于诈骗吗?可以报警处理吗?如果想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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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5 09:53
根据你的陈述,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报警无意义。建议要求开发商还清贷款过户给你最好。
追问:

具体步骤应该如何实施呢?谢谢!

回答:

如果你还是想要房子,就只能和开发商协商,由开发商还清贷款,将房子过户给你。如果你要追究开发商的欺诈责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但这种做法可能无法要求开发商交付房产。如何选择,需要您自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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