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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商品房若抵押到期,抵押人可以擅自处理该房吗

上海 08-05 15:32  悬赏 5  发布者:三人行323…… 给我留言  回答:(6)
2010通过房屋中介买卖配套商品房,已经在房管局做过抵押登记,现房产证已满5年且此证和抵押登记权证都在我手中,现找不到抵押人去过户怎么办?现抵押权证将要到期,若能找到抵押人一起去做公证,是不是就可以在公证一年有效期内,无需经过抵押人就可以直接过户我名下?这个过户是不是一定要在抵押权证到期前办理呢?配套商品房若抵押权证到期,抵押人可以擅自处理该房吗?我有权不经过抵押人解除抵押状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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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5 15:36
这是不合法的,可以认定是无效的
  • [辽宁-大连]
  • 吕金律师 VIP
  • 电话:15041130159
  • 441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8-05 16:00
可以认定是无效
回复时间: 2015-08-05 18:17
抵押人既然不肯办理过户,又怎么会与您做公证。只能通过诉讼,要求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办理过户,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完成过户登记。
回复时间: 2015-08-05 21:53
抵押人不可以擅自处理被抵押的房产,建议你及时起诉对方要求行使抵押权。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8-05 23:29
你应当立即起诉要求配合过户。胜诉后,通过法院执行,协助过户。
速与本律师当面详谈,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8-07 08:38
可确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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