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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生效后可否更改

福建-南平 04-30 19:14  悬赏 0  发布者:暖1暖1 给我留言  回答:(2)
离婚到现在为止有半年 是前妻先提出的离婚 离婚协议也是她找人写的 本人没有参与任何协议 因为当时情绪不稳定 协议草草看了就签字了 现在回忆起来觉得很是不托 共有财产是一套还在还贷期间的房子  协议大致内容:房子过户给前妻 等女儿十八周岁时再过户给女儿  本人的工资卡由前妻保管 并且一个月付女儿抚养费1000元 女儿日后上大学 重大疾病等大开销都由本人负责 前妻付现在房子的贷款余额(注明:虽然协议上是说由女方负责贷款 但实际上 女方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本人工资卡内不止一千元 事实上贷款还是由本人负责 本人的月工资是1400元 有时还有奖金等 )  现在本人经济困难 本来协议是说生效后三天左右就要把房子过户给前妻 但前妻到现在为止并未提及此事    本人想等女儿大学后卖掉房子另给女儿做别的安排 女儿今年15岁  本人应该怎么办  怎样才可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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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30 19:25
答: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问题反悔的,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就财产问题重新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4-30 21:49
只能起诉了,但很难得到支持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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