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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一件案子请问哪方能够胜诉?

江西-宜春 07-07 15:14  悬赏 10  发布者:飘逸之枫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方与某公司签定三年合同租赁其门下一场所,租金一年一年的付,现第二年租金已付,才过三个月,可是某公司突然来人说总公司宣布合同无效且要求我方出具1233.33元的水费.

个中缘由:
合同中签定我方水电自行解决,我方在三月前,在不知道某一处水管是某公司的水管的情况下进行了搭接,使用时间为三个月,此时某公司收到自来水公司水费清单达1233.33元,遂要求我方出此水费!

实际上这些水费是其他餐馆搭接了其水管所以造成的水费巨大,而且是一年半的水费清单,我方只开一小早餐,一月用水量最高不过1-2吨,三个月满打满算才6吨,按照原来的1.2元计算才7.2元,可是某公司却要求我方出高达1233.33元的水费!

我方不服,要求其清查,可是某公司清查不力,硬是要求我方支付全部水费,请问我方该如何解决此事件?如果打官司,哪方胜利,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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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07 15:35
可以诉讼解决,关键是证据。
回复时间: 2009-07-08 21:54
各举证据,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7-21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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