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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合同条款中只约定过户条件未约定过户日期该怎么办

北京-海淀区 08-07 16:02  悬赏 0  发布者:skyeas…… 给我留言  回答:(9)
6月10日签订的购房主合同中约定:购房合同签订后120日内过户,但补充合同中只约定了“在支付首付款并且银行批贷后办理过户”,未对具体过户时间作出约定。
    现在首付和批贷都已完成,本来约定今天办理过户。可在过户大厅业主又要求先交物业保证金再办过户,否则就按主合同约定满120天前办理。由于我们前提了解到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支付前几年的物业费,因此没有同意过户前支付,而坚持按照合同约定在过户后,办理完物业交接后再支付。
    业主以我不支付物业保证金为由,离开过户大厅,不再配合过户,中介打电话也不再接。这对我买房方很不利,不能及时落户可能导致失去学籍等方面的问题,还有利息损失还有晚交房造成的房租损失等;同时也很气愤业主找茬不配合办过户。
    请问业主以不当理由拒绝过户,我们有什么法律手段可以维护权益。
问题补充:
补充合同中还约定了甲方(业主)逾期履行过户义务的违约责任,逾期15日内的支付每天5%的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乙方有权节约并要求甲方赔偿。现在补充合同中只约定了过户条件没有约定具体的过户日期,那补充合同中的逾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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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7 16:15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

补充合同中还约定了甲方(业主)逾期履行过户义务的违约责任,逾期15日内的支付每天5%的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乙方有权节约并要求甲方赔偿。现在补充合同中只约定了过户条件没有约定具体的过户日期,那补充合同中的逾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从法律上讲该怎么做可以把过户时间提前,现在业主肯定不愿和我签补充协议。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8-07 17:23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8-07 20:34
如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仍未过户的,可起诉要求对方协助过户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8-07 16:15
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追问:

补充合同中还约定卖方逾期履行补充协议约定的过户义务的,买方要求可支付房款总价的万分之五每天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15日向买方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请问我们补充合同中没有也约定具体时间,卖方多久不过户才算违约,难道真的可由他拖到10月份吗?

追问:

补充合同中还约定了甲方(业主)逾期履行过户义务的违约责任,逾期15日内的支付每天5%的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乙方有权节约并要求甲方赔偿。现在补充合同中只约定了过户条件没有约定具体的过户日期,那补充合同中的逾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

回复时间: 2015-08-07 16:41
您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追问:

您好,谢谢您的回答,我想知道业主这样做是否已经违约?由于补充合同中没有约定过户的具体时间,但约定了逾期不履行的违约责任,对这种只约定过户条件,没有约定过户具体时间的,从什么时候开始可以算逾期?

回复时间: 2015-08-07 17:37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5-08-07 18:01
您好,需要按合同约定履行,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8-07 18:13
你好,无法协商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配合过户
回复时间: 2015-08-07 20:50
一般按120日内过户处理;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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