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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重庆-永川 05-04 14:02  悬赏 20  发布者:appleb…… 给我留言  回答:(3)
去年和别人达成转让协议,因资金不足,打下欠条,对方要求一年付清,分两次付,也就是半年还一次,现在到了半年,我该还一次欠款了,但我要求扣除对方在转让之前未交纳的水电费,但被对方拒绝,对方说到法院告我,还说要要求我赔偿协议里的违约金,我想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法合理,对方的要求成不成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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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1420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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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04 14:17
符合规定。
回复时间: 2011-05-04 14:11
如果合同没有另行约定,那么对方应该承担其花费的水电费。
回复时间: 2011-05-05 18:36
符合法律规定,对方应该支付未缴纳的水电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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