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股份转让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吴健弘  朱建宇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股权转让必须要书面通知30天吗

陕西-西安 08-15 15:20  悬赏 0  发布者:824852……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个大股东和一个小股东,现在大股东需要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全部股权,但小股东不同意,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因为公司成立时新公司法还没有颁布,所以公司的章程和老公司法相同, 现在的问题是大股东要转让给其他人,小股东不同意,这样的话应该怎么做,是应该按照章程给小股东书面通知吗?书面通知的话需要遵循新公司法里书面通知30天的期限吗?可不可以不给小股东30天的期限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5 17:00
需要遵循新公司法里书面通知30天的期限。
回复时间: 2015-08-15 18:37
应当給予
回复时间: 2015-08-21 08:46
股权对外转让,必须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回复时间: 2015-08-25 21:39
您好!当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62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03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4
广西 柳州
人气:7042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