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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

河北-邯郸 05-09 15:19  悬赏 20  发布者:lychai……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06年7月毕业分配到现在的天津冶金集团公司工作的,合同期为5年,当时签的劳动合同书和一份劳动合同书的附件,到今天7月合同期满,但是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我想辞职会北京上班,但是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上有这样的规定,由于乙方(我)违约,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如下
1 大学本科学历者10000远元,2大学专科学历者8000元,3中专6000元,4技校高中及以下学历者5000元,5甲方为乙方实际支付的安家费,培训费,资助金等
请问这些条款合法吗?我提前一个月写辞职申请,也算违约必须缴纳这部分违约金吗?(我是大学专科)
如果不支付劳动合同书附件中所写的违约金可以辞职吗?
另外我06年我所签的劳动合同书上写明我的岗位是操作工,但从06年到现在我一直在设备检修部从事设备维修,钳工的岗位,请问我可以以这个原因提出辞职吗
合同书上是这么写的,工作内容: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操作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我现在的岗位是负责设备的维护与维修。而我公司的操作工负责的是操作转炉或者是连铸机将铁水冶炼成钢水,将钢水通过连铸机变成板坯.
还有一个问题,从2008年一月份的时候到现在,我每月发工资的时候要发一份大学生骨干津贴600元,但是这600元钱只是签字,当月时机并没有给,规定的是在三年之后也就是今天2011年1月份的时候才拿到3年前那月的600元钱,我想知道如果我现在辞职或者说是等我合同到期时我不在与现在的这个公司续约,那之前剩余的那2年半的每月600元钱我可以要求其支付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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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9 15:38
培训费如果有实际支出,扣除劳动年限部分,应该赔偿,其他无需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即可。
回复时间: 2011-05-11 12:59
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岗位需要单位支出的培训费,扣除服务年限部分
其他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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