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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租,双方对于合同有分歧

广东-广州 08-28 11:56  悬赏 0  发布者:sunbo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想咨询一下,我一年之前大学毕业,在城中村租了房子,由于当时找房较急,签合同时也没有仔细查看。现在发现租房合同中全都是保护租房者权益的条款,没有一条是保护承租人的。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就是房子没有到期时,房东不退房屋押金和水电押金,但是合同上说的也不详细,我一直理解的是不退房屋押金,水电押金是退的,所以我们现在出现了分歧,请问这种状况,水电押金是否应该退回给我们。

    合同的具体内容: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后需要支付人民币(900)元整给甲方作为押金,水电押金(x)元,该押金到期满后,无息退给乙方,未到期退房,押金不退,乙方必须交清当月水电费和其他费用。门卡(2)套,钥匙门卡押金(100)元,如有遗失,押金不退。
    合同的最后有备注:凡带有空调房间需要交水电押金(300)元。
    而且在收据上,房东也将水电押金和门卡押金写在了一起,而租房押金单独分开的,这对我造成了影响,我以为水电押金跟门卡押金一样在退房时是要退给我们的。
    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要会水电押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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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8-28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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