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李晓航  王浩  周振文团队  刘平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强手物业管理费

广东-清远 08-28 16:10  悬赏 0  发布者:hanabe…… 给我留言  回答:(0)
按照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中规定,房子将于2015年1月1日前交楼。我们按时去房屋物业处交楼,验房时,发现主卧的承重墙多处有明显裂缝(毛坯房),很严重。当时就跟物业的工作人员当场就沟通,对方并答应维修后通知交房,再次通知交房已经是2015年3月下旬,我们去了再次进行验房没有问题准备办理手续,这时物业管理要求我们补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的物业管理费。问题出现了,按照购房合同,物业管理费于交房后开始交,现在是由于开发商的问题导致延期交房,为什么强烈要求我们补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的物业管理费,这是合理的吗?如果不合理,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利呢?物业管理公司是海伦堡物业管理公司。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浙江金华
河北石家庄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8596
湖南 长沙
人气:733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8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