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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还是工伤赔偿

内蒙古-乌海 05-17 17:35  悬赏 30  发布者:wjwsjh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位在外打工者,来到乌海郊外漏天煤矿上班,被聘开翻斗车拉石头拉煤(无合同),5月10日中午11时左右临快下班吃饭时间,去为我所开的车水箱加水,被一名同一矿上为另一车老板开车的司机欺负,用一米多长铁翘棍将我打伤倒地,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我未还手,司机跑掉),送去医院治疗(未报案),经诊断拍片骨头未伤,医生让回家静养一段时间(主要伤到左肩部和右大腿的筋、肌肉、软组织),现已过了七八天了,但手臂和腿部还有余青红肿,忍痛勉强可以活动,前几天对方车主还有人管治疗费用,经私下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现双方车主领导都无人管,置之不理,说继续治疗费用只能自己出钱,不于报销,请问现我该怎么处理此事?是否还能报案?属于工伤赔偿还是人身损害?如索要赔偿都有那些赔偿?望能尽快给于解答,谢谢!!
问题补充:
如果报案起诉,起诉车主还是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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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8 14:40
涉嫌故意伤害,建议报警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5-19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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