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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2个人原来是共同共有的,后来房产交易所私自把我们写成各50%按份共有了.实际出资是20%和8

 09-04 08:20  悬赏 0  发布者:昌里路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房产证上2个人原来是共同共有的,后来房产交易所私自把我们写成各50%按份共有了.实际出资是20%和80%的.现在来诉讼了,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断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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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9月04日 08时49分
1、房产交易中心未经你们同意,将共同共有变更为按份共有违法无效。

2、建议你们先起诉房产交易中心,要求依法撤销变更行为,恢复到原来共同共有。

3、恢复到原来共同共有状态后,再起诉要求按出资比例析产。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hao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4 08:41
1、这两个人是什么关系?现在诉讼对象及请求是什么?是内部析产还是以房地产交易中心为被告?
2、如果两人能达成一致,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根据法院调解书也可以进行相关变更登记。
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回复时间: 2015-09-04 10:17
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各类房产纠纷,有二十年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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