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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保密协议是不是合法

上海-浦东新区 09-07 12:06  悬赏 0  发布者:yoland…… 给我留言  回答:(1)
公司让我们签订一份保密协议,主要是为了让我们辞职要提前三个月,不知道是不是合法。能否帮忙看看?
保密协议
甲方: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鉴于乙方在工作中会获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及知识产权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保密
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乙方离开甲方后,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
1.1 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
(a) 将任何商业秘密(如下文1.4条款之定义)用于任何与其执行职务无关之情况;
(b) 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商业秘密;
(c) 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以不正当的手段所获取的任何商业秘密;
(d) 乙方有义务尽其一切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窃取商业秘密。
1.2 出于本合同之目的,上述1.1(c)条款中所称之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包括窃盗、诈欺、胁迫、贿赂、擅自重制、违反保密义务、引诱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其他类似方法取得商业秘密。
1.3 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1.1条款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视为乙方严重违纪而立即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且乙方必须依法赔偿甲方之损失。
1.4 定义
(a)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以下甲方所拥有的信息或材料(无论该商业秘密系以何种媒介储存或记录):
(i) 甲方的档案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或以其他形式订立)、人事档案、行政文件、及关于甲方之投资方、卖方、顾客及供货商等信息;
(ii) 任何与甲方之商业活动和业务发展有关的信息,如成本、业务发展计划(包括于本合同期限内的未来计划)、市场推广计划业务策略(包括价位策略)、市场行销策略及计划、销售商、销售渠道、销售模式、报价单、客户名单及其他有关资料;
(iii) 任何与甲方之财务状况有关的信息,如其资产、负债、应收账款、经营状况及投资情况;
(iv) 任何与甲方的管理方法有关之信息;
(v) 任何由甲方建立的计算程序、流程或技术,及与该计算程序、流程或技术的原理之相关的资料;
(vi) 任何与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的完善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完善任何硬件与软件的方法及与其相关的绘图、测试结果、操作说明书、报告及记录资料和软件程式(包括源程序、目标程序、源代码、目标代码、数据库、软件安装及维修方法);及
(vii) 任何与专有技术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过的、未申请专利及未注册其他知识产权(见下述第3.2条款的定义)保护的技术方法、技术程序、分析数据、公式、工艺流程、质量控制和管理方法等及其他有关资料。
(b) 乙方理解并同意,出于甲方业务运作需要及乙方所担任之职位要求,
乙方可能不时接触到由甲方的母公司、集团公司、其关联企业或子公司所拥有的机密信息。
(c) 乙方进一步理解并同意,在甲方已书面告知乙方有关机密信息且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的前提下,所有乙方能接触到的且由甲方的母公司、集团公司、其关联企业或子公司所拥有的机密信息之前提下,该类机密信息均将构成本合同项下所定义之商业秘密,且其将包括在本章所列之乙方保密义务之范围内。
1.5 乙方对任何信息的性质、保密程度不明确的,应有责任向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寻求书面确认,如果乙方收到保密性不明的信息,乙方同意将其视为商业秘密,除非该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向乙方确认该信息既非机密亦非专有。
1.6 除双方就缩短通知期达成一致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
2 归还文件
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退回乙方持有的甲方所有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单、配方、财务报表、促销资料及所有其他财产。
3 知识产权
3.1 乙方承诺及保证在双方合同存续期间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均不侵犯、获取或者使用(除非乙方以甲方雇员的身份履行其职责过程中获取或者使用)甲方之任何知识产权(定义见下文第 3.2条款)。
3.2 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是指:
(i) 著作权;
(ii) 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及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与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无论其是以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形式表达;
(iii)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无论是已完成注册或目前正在申请注册);
(iv) 商业秘密;以及
(v) 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是不限于商誉和与数据库有关的权利。
3.3 乙方确认并同意,下列发明或设计应被视为职务发明或设计:
(i) 所有在执行甲方委派其的工作或任务中由其完成的发明或设计;
(ii) 所有由其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或者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或设计;以及
(iii) 所有在本合同期限解除或期满后壹(1)年内由其完成的发明或设计,且该等发明或设计与甲方委派其的工作或任务相关。
(iv)有关职务发明或设计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甲方,专利被批准后甲方为专利权人;如果乙方对职务发明或设计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乙方可以署名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4 乙方同意,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根据甲方的安排,乙方将接受甲方的要求创造著作权作品;这些作品由甲方主持创作,并代表甲方的意志,由甲方承担责任,属于法人作品,其作者为甲方,著作权归甲方所享有;同时,乙方同意,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其他作品的著作权也归甲方所享有。乙方亦同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通过任何方式(如提起诉讼)向甲方行使其署名权。(除非根据中国法律规定
应由乙方享有署名权的,乙方可以享有署名权,但是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仍由甲方享有)。
3.5 乙方同意,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完成甲方所交付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及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识、产品设计及包装)均归甲方享有。
3.6 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工资、福利等报酬已经考虑到并且包括了对乙方完成上述职务发明或设计,职务作品和其他知识产权的奖励,但是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在知识产权方面对甲方所做的贡献对乙方进行额外的奖励,惟数额将由甲方自主决定。
3.7 乙方同意,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甲方随时的书面要求及承担合理费用之条件下,协助甲方在中国境内外办理一切有关申请、登记手续或者其他法律手续,(包括签署一切书面文件及在有关法律诉讼中出庭作证),以使甲方获得上述知识产权的权利及利益及按甲方要求作出为此目的所需的一切其他事宜。
3.8 乙方理解其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完成之研究、发明或改良不受本合同约束。虽然有上述约定,乙方同意,在甲方随时的书面要求下,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证明其有关研究、发明或改良于其受雇于甲方之前已完成。
3.9 乙方同意,与上述知识产权有关的任何材料,如文字、图纸、录音、录像等记录,将视为甲方之财产。乙方承诺其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其解除或终止后之任何时间,将不会向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之人士披露或泄露任何该等材料之内容,并在甲方的随时要求下将该等材料交给甲方。
3.10 若乙方在履行工作任务中使用了由任何其他人或其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乙方谨此保证其对该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使用,以及其由于履行本合同而创作的最终工作或作品,将不会造成对任何其他人或其他实体的任何该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侵犯。
4 专属聘用制度
4.1 除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受雇于第三方(无论是甲方、机构或个人)、或为第三方提供服务,或自营(包括但不限于网络
淘宝店、微商等)其他任何业务,包括担任其他甲方董事或监事、签定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等,且不论是全职工作还是兼职。
4.2 如乙方希望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服务,必须事先向直属经理及人力资源部的书面申请,由甲方相关管理层讨论批准。该等批准应当建立在各项活动分别审批的基础上,甲方批准一项活动并不视为批准任何其他活动,且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随时撤销已经做出的批准。
5 其他
5.1 如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与克诺尔旗下关联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除非乙方书面撤销本协议外,本协议仍然有效。
5.2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5.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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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7 15:42
离职要求提前三个月通知违法,入职时没有签订,现在可以拒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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