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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财产协议中条款是否合法?

重庆 05-23 08:58  悬赏 0  发布者:dragon…… 给我留言  回答:(5)
结婚财产协议中写入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归个人所有,对方无权过问,以及婚后以个人名义投资收益也归个人所有。请问此类条款是否合法?
问题补充:
协议全文
婚姻财产协议
  甲方:xxx(身份证号513xx012)男方
  乙方:xxx(身份证号220xx845)女方
  甲乙双方于2011年5月1x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的协商,就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如下约定:
  一、 婚前财产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于2011年5月1x日之前,甲乙各方名下的财产均为其个人所有,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也为甲乙各方个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项:双方在2011年5月1x号前独自购买的房产,存款,股票,股权等财产,只要登记时间或记录时间在2011年5月1x日之前都系各方婚前个人财产,不经过对方许可有权独自处理和承担的权利。详列如下:
  1. 甲方婚前财产包括:
  1.1 杨家坪兴胜路x号x栋x单元房屋一套;
  1.2 李家沱房屋一套;
  2. 乙方婚前财产包括:
  2.1 重庆渝北区x小区房屋一套;
  2.2 重庆市两江新区房产一套;
  2.3 乙方在2011年5月1x号前注册的某公司及购置车辆五辆,车牌分别是:xxxxxx;
  2.4 门面(xx号和xx号);
  2.5 个体工商户(xxx);
  2.6 乙方在婚前自行购买的金钻饰品,及乙方购买的各种类型商行保险;
  2.7 乙方两套房产均有按揭款,尚未偿还完,均由乙方独立承担自行偿还,与甲方无关。
  二、 婚后财产约定
  1. 财产收益的约定
  1.1 因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都归个人所有,对方无权过问。
  1.2 婚后以一方名义投资成立的公司所产生的收益或以一方名次取得的其他财产和收益归个人所有。
  1.3 婚后因个人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归个人所有,与对方无关。
  2. 婚后家庭开销和处理关系的费用约定
  2.1 甲乙双方共同平均支付家庭日常开销,家庭日常开支,原则上甲乙双方各管三个月轮流监管,如共同支出由于双方支付不平等的情况发生,则按支付款项之比例拥有所有权。
  2.2 甲乙双方各自管好自己的亲属,因亲属产生的任何费用则由各自独立承担,与对方无任何关系。
  三、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成立的公司或共同经营的其他事宜,双方另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公平原则执行。
  四、如若双方产生分歧,则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可就重大事项以合同变更条款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此合同终身有效。
  甲方:xxx 乙方:xxx
  2011年5月1x日 2011年5月1x日
  见证人: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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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3 09:04
这些条款是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1-05-23 09:00
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11-05-23 09:48
原则上你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具体就要看什么情况。
回复时间: 2011-05-24 15:28
合法有效。
回复时间: 2011-05-24 20:29
总体上讲《婚姻财产协议》写得详细,合法,且具操作性。但第二条1.3 存在不健全的地方;第二条2.1表述不明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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