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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朋友欠钱被写借(欠)条的请教!

广东-广州 09-11 10:17  悬赏 30  发布者:myhope…… 给我留言  回答:(22)
情况一:
一朋友在2012年分三次(3000+5000+5000)向我借了共13000圆整,具体时间现在是记不清楚了,到现在实在是没钱迟迟未还,现在找他补写借条(他答应写),请问这个借条该如何写?我自己写了一份是否可行?还请各位律师老师帮忙出具一份完善的借条。

借  条
借款人***因手头拮据需资金周转于2012年期间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3,000.00元现金(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圆整),今补借条,借款人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借款人还清所有借款。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签字):
借款人身份证号:
日期:2015年9月11日



情况二:
2015年5月19日车被人撞了,对方全责(且未买商业险),维修费用54000元,5月31日前对方给了42000元后说实在没钱了,要缓缓,又急着用车,所以5月31日自己就给了4S店54000元取了车,现在找对方出据一份借条(对方也答应写),我的想法是,以借条形式是否合适一些?以下借条是否可行?如不行,还请各位律师老师能给出专业意见,并帮忙出具一份借条或者是欠条。
借  条
借款人***于2015年5月31日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2,000.00元现金(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圆整),用于支付车牌号为粤AZ5***的红旗H7汽车的维修费用,借款人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借款人还清所有借款。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签字):
借款人身份证号:
日期:201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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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1 11:01
第一份借条是可以的,但第二份应该用欠条形式,并且写明原因,需要可以加我微信或QQ详聊。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9-11 11:09
你写这份就可以,但此类借条一旦损失数额畸高,即可能以显失公平为由被撤销。
追问:

请问您所说的损失数畸高是指什么意思呢?

回答:

即假如你们之间约定数额10万元,但实际发生20万元,则属畸高。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1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9-15 19:09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
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
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可以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若是民间借贷关系或合同关系,没有诈骗或其他犯罪行为,只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9-11 10:30
简单明了,可以这样写。
回复时间: 2015-09-11 10:35
第二份建议写成欠条,还有两份都应写明在约定时间里,没有按时归还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比如每日多少的利息等。
回复时间: 2015-09-11 10:43
你好
    1、借条和欠条不是一个性质,借条是证明借贷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书证;而欠条是对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进行结算所形成的结算凭证。通俗的理解,只有在出借人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之前,才出具借条,借款关系已经发生,补签的应当是欠条;而交通事故赔偿中,双方之间不存在借款关系,应当出具欠条。所以,两个都应当写欠条,而不是借条。
    2、建议你这样写

    第一个:
    欠  条
    欠款人***因手头拮据需资金周转于2012年期间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3,000.00元现金(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圆整),今补欠条,欠款人对借款事实和金额予以确认,欠款人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借款人还清所有借款。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欠款人(签字):
    欠款人身份证号:
    日期:2015年9月11日

    第二个
    欠  条
    欠款人xxx与权利人xxx之间在x年x月x日发生交通事故纠纷,经协商,欠款人xxx同意赔偿权利人xxx维修费54000元,至车辆维修完毕提车时,欠款人xxx实际支付43000元,剩余12000元由权利人xxx垫付,欠款人xxx故出具本欠条一张,确认尚欠权利人xxx12000元,并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权利人xxx还清所有欠款。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欠款人(签字):
    欠款人身份证号:
    日期:2015年5月31日

    希望您对我的回答满意,如有疑问,可以追问或者来电,继续为您解答。
回复时间: 2015-09-11 10:46
你好,第一份借款可以修改如下:
                                           欠条
     欠款人***因手头拮据需资金周转于2012年xx月向出借人***总借款人民币13,000.00元现金(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圆整),现经过双方协商,欠款人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借款人还清所有欠款。逾期不能按时归还,欠款人应自2012年xx月起按照36%的年利率向出借人支付利息至还清时止。
    第二份借条可以修改如下:
                            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认定书认定乙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现双方友好协商如下:
    一、甲方的车辆修理费为54000元。
    二、乙方已经支付42000元,I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12000元。
    三、乙方应在2015年12月31日起支付剩余款项。逾期不能按时归还,乙方应自2015年6月1日起按照36%的年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至还清时止。
    四、该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对我的回答满意敬请采纳。若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追问或直接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9-11 11:09
可以这样写的
回复时间: 2015-09-11 11:13
可以这样写。
回复时间: 2015-09-11 11:14
第一份《借条》没问题,第二份应改为《欠条》即可。因为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回复时间: 2015-09-11 11:30
你好。你的问题描述的比较清楚,具体回答如下:
一、第一种情况的借条可以这样写,从法律上也没有任何问题。
二、第二种情况的借条性质上不符合事实,因为根本上不是借款,应当是欠款,建议你让他写欠条,内容只要把原因写清楚即可,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复杂。
三、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5-09-11 11:4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情况一涉及的借条基本没有什么问题,只要把借款用途、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写明即可。当然,需要对方提供其身份证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您保存,这样一旦出现问题,您也可以追诉。
     其次,情况二建议修改为“欠条”,且内容里面应该增加何时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您垫付了相关款项,对方目前尚欠您12000元,承诺于【】年【】月【】日前进行偿还。同样也要留有对方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以便日后追诉。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回复时间: 2015-09-11 12:43
这是专业工作,具体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9-11 17:23
专业从事这些的
回复时间: 2015-09-11 18:57
建议您到律所当面咨询律师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9-11 20:04
1、情况一可以很好,较完整。2、情况二,不妥,应该是欠条,不是借条,简单的写一下过程,证明还欠13000元借款即可。。
回复时间: 2015-09-12 12:50
委托律师代书。
回复时间: 2015-09-12 20:39
表达得比较全面
回复时间: 2015-09-13 11:33
借条和欠条不是一个性质,借条是证明借贷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书证;而欠条是对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进行结算所形成的结算凭证。所以, 第一份写借条是可以的 ,但是要写明是补签。第二份应改为欠条
回复时间: 2015-09-13 22:49
您好!这样写没有问题。
回复时间: 2015-09-14 11:34
第二份应为欠条,。
建议保留好对方身份证件。
最好增加对方住所、管辖、正义解决方式和违约利息。
回复时间: 2015-09-14 14:49
可以这么谢,建议约定利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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