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女婿和岳父母的房产

广西-南宁 05-27 08:24  悬赏 5  发布者:Lwn5162 回答:(2)
岳父母的房产,且岳父母有多个女儿。女婿出资房价小于或等于1/10,但房产证上注明共有人仅为岳父和其中1个女儿(该女婿妻子)。问题:1.女婿要求在房产上再添加其为共有人,合理吗?2.岳父其他的女儿如何争取权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564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27 09:13
1、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才能办理加名。
2、拒绝其要求加名要求,保留女婿出资证据。
回复时间: 2011-05-27 15:09
这位朋友你好!
我想问的是你有出资凭证吗,如果有你可以添加,是合理的。不知道其他女儿如果也出了资是有理由得到权益的。
因为你网上写得不是很清楚,你最好电话或者到我律师办公室来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北京东城区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安徽合肥
云南昆明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27646
重庆 江北
人气:808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72
山东 临沂
人气:24922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