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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

湖南-常德 09-15 22:39  悬赏 0  发布者:幸福快乐人生 给我留言  回答:(2)
订婚时双方父母口头协议,男方准备婚房,男方结婚后再找工作赚钱,女方负责陪嫁金银手饰和现金及生活用品,因男方房子购房合同在办理结婚证前并只有男方的名字,婚后因男方无工作把陪嫁钱花完,并用房子抵押贷款,但是告知女方是公共财产也在贷款上签字了,一年到期男方又续贷一年未还,续贷女方未签字,这个时候离婚女方是否承担债务,房产是否属于公共财产,如果不属于,那婚后房屋增值部分是否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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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6 07:06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和债务一般共同承担。
回复时间: 2015-09-16 08:40
原则上由双方共同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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