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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厂方先用短信辞退我,法院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这样适

四川-成都 09-18 11:28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5)
请问律师,厂方先用短信辞退我,法院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这样适用劳动合同法第87条吗?有1个月经济赔偿金(1个月经济补偿金已支付)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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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8 19:11
您好,须根据具体案情而定
回复时间: 2015-09-18 11:29
你好,法院是属于中立一方,如果你的诉讼请求有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如果法院支持了你的主张,那么判决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情况,你可以直接与律师说明
回复时间: 2015-09-18 11:31
将材料带来律师审核。
回复时间: 2015-09-18 11:35
你好,不适用87条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标准计算。
回复时间: 2015-09-18 11:35
您好,不适用87条。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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