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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区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您签订《奔跑吧!兄弟》电子合同已触犯《经济合同法》第182条违约法

江苏-南京 09-18 21: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北京市区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您签订《奔跑吧!兄弟》电子合同已触犯《经济合同法》第182条违约法,(中级人民法院)对您的起诉正式生效,请您30分钟内拨打本局电话解除法院传票,30分钟后立即启动对您相应的账户资金冻结以及逮捕您。李军律师:电话 010-5909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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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21 11:23
报警吧,诈骗的。而且是个非专业的,我要是法院院长,手底下要出了写这种通知的二货法官,老早开掉他了。还经济合同法,不知道这个法早八辈子就废止了吗。二货之二,哪个法官会在保全财产之前还通知被告,是故意让被告转移财产啊,开掉开掉。二货之三,法院的传票是你一个老百姓一个电话就能废掉的吗,你个法官还有没有点组织性原则性啊,开掉开掉开掉。二货之四,你个民庭的法官下个毛逮捕令啊,那得检察院下,老实交代是不是想跳槽去检察院啊,本事不小吗都谈好了吧,要不怎么都能签发逮捕令了,你个二五仔,开掉开掉。二货之五,不是说好的打本局电话的吗,你个二货留个律师的电话给人家算哪回事,连自己单位的电话都记不住,要你何用,来人拖出去开掉一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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