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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中介在房地产买卖活动中,什么才叫居间成功?

 05-30 15:16  悬赏 0  发布者:HZX194……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6)
房屋买卖双方与中介鉴定了“房地产居间协议”及其附件“房屋买卖协议”,因故未能签“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卖关系中止。中介以“房地产居间协议”及其附件“房屋买卖协议”成立即“房地产买卖合同”成立,则居间成功为由,要求委托人付房屋买卖全额佣金。这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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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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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5月30日 15时17分
不合理。中介促成双方完成房屋交易过户为居间成功。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陈律师和其他各位律师及时明确的痛快的答复,我因您们敢伸直腰杆面对他们(的起诉)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30 15:20
不合理。没有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的,则不得收取佣金,只能收取必要的支出费用。
详细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5-30 15:20
买卖协议未签订,视为居间服务没有成功,你只需相应支付劳务费即可,中介要求支付全额佣金没有法律依据,更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1-05-30 15:20
中介要求不合理,可以不支付中介费。
回复时间: 2011-05-30 15:23
双方交易达成才叫成功
回复时间: 2011-05-30 15:34
你好,要看你们的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协议内容是如何约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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