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王远洋  
已解决问题

被告提供伪据,法院以伪据判决,请帮我给与公正,请帮助我解决此事。

 09-20 11:15  悬赏 0  发布者:147852……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河北 回答:(1)
原告在2014年以前干活十天左右,结果后十天以后,不用原告干活另雇他人,原告知情后,想他索要工钱,被告(冯冠军)打电话臭骂一顿,原告生气,一气之下,去工地找被告索要工钱,结果被群打,导致住院治疗,怀安县公安局委托鉴定,原告伤情为轻微伤,(右侧第11肋骨骨折,左眼眶内侧壁骨折,鼻骨软组织创伤),原告提供的证据有有怀安县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书和鉴定文书共四份,经质证,三被告均无异议。庭审中原告提供医疗费8489.21元,证据有医疗发票6张,住院病历用药清单各一份,误工费9045元,护理费9300元,住院伙食补助2790元,营养费2790元,交通费500元,鉴定费280元等,共计33203元。庭审中被告认定各项费用有国家标准,对以上各项费用认可,但天数不认可,原告陈述天数为医院提供,以住院天数为准.被告陈述住院天数为15天(按输液天数计算)误工损失日按90天计算,法院裁定,护理费按16天计算,(有医院提供输液日期是伪据),原告不服气,请求法律援助!   原告:阮勇
问题补充:
被告提供住院输液天数为(伪据),被告认可各项费用均无异议,天数不认可,原告有医院票据为证(91天),法院判决以被告提供输液日期为准(伪据),请公正援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9月20日 11时27分
那你就委托律师,积极维权处理,祝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浙江金华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631
湖南 长沙
人气:542186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344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