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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动迁房办理产权证

 06-02 22:57  悬赏 0  发布者:mhz155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背景:80岁老太为老镇私有房屋户主,有子女6名,因老镇改造为动迁分房,按实有面积和托底包套政策分配,户主分得面积不一的7套房,自留一套后分给各子女一套;其中一女儿对动迁组分配方案不满意未入住,其余均已同意方案并办理入住手续后居住了2年多。部分已入住动迁房的子女现找到开发商想办理产证,却被告知此户内所分配房屋因有一子女对分配方案不满正通过上访途径解决,已入住子女欲办产证需征得动迁协议内被动迁人(户主)同意。但户主目前因老年痴呆入住养老院,神智不清,无民事行为能力。
此情况下开发商的要求是否违反有关规定?已入住动迁房的子女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对已经分配并入住的房屋办理产证?
谢谢
问题补充:
背景补充:1、共分配7套房屋,按照动迁办法分配到的户型实行差异化分配方式,分2个动迁安置地分配,5套在大场镇的动迁安置地范围,2套在顾村动迁安置;其中2套分配在顾村的产权证已经办理。
2、经向所属区房管局咨询得到答复:家庭成员需对分配方案达成意见一致后才可办理产证,如无法协商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按房管局所答复“家庭内部协商”方式解决的话,目前已无可操作性,在分配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其他子女不可能进行分配方案再协商,已办理产证的子女也不可能会进行协商。
  本人认为同属一份动迁协议所分配房屋,不能因安置地不同而在产权办理上有差异。目前能想到的就是找开发商要求他们对不同安置地不同的产证办理权利给个说法,但也有可能开发商会答复是执行房管部门政策而无果。
  目前本人手里有户主与开发商的动迁协议复印件、房屋差额款收据、与物业签订的入户协议这些材料,如通过法律途径要如何解决,还需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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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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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6月03日 00时21分
你好,可以要求开发商办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有打算起诉开发商,但对方之前的观点是我们的拆迁合同没有履行完毕,还有一个子女的房屋未办理领房手续,这个怎么办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2 23:29
程序没问题,肯定可以办理。建议提供全部家庭成员结构。
回复时间: 2011-06-03 21:11
其他子女办理产证的权利不能因为一子女对分配方案不满而受阻碍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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