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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福建-厦门 06-07 18:27  悬赏 0  发布者:123oo 给我留言  回答:(6)
请问我和陈某没有结婚但是我们在2006年生一女孩,我自己有生意,也有房子。有车,也同住一起。可他没有帮忙我任何事情,如果我们分手,属于事实婚姻吗?他可以分我的财产吗。其实他不离开我住的地方就是等分我的财产。他本人也是这样说的。我很担心是他说的那样,我们是事实婚姻,因有孩子,财产是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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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7 18:33
现在已不存在事实婚姻之说对方无权分得你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6-07 18:47
首先,1994年以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除了认定重婚罪之外),您与陈某应属于同居关系。
其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也视为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等。但明确是个人财产的除外,比如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
关于房子和车子,如果取得时间在同居之前,就属于个人财产(如是分期付款,则后期的付款金额属于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分手,建议签署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可以避免日后纠纷。
回复时间: 2011-06-07 21:34
你们不是事实婚姻,他分不了你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6-07 22:40
对方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6-08 12:31
不属于事实婚姻。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欢迎联系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6-08 13:26
不属于事实婚姻,但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有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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