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曾令栋  王浩  李晓航  王高强  
已解决问题

房产问题咨询

 07-27 10:58  悬赏 0  发布者:qwdy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2)
前提:房产证是父、母及儿子三人名字。
1、若买房时父出钱,并书面声明清楚,若发生纠纷将来是否可以此作为证据解除儿子的房产权?
2、父出钱,并书面约定:在父母有生之年,房屋使用权归父母,是否说明儿子没有使用权,也就是说是否等同于“在父母有生之年,儿子没有房屋使用权”?
3、若儿子贷款出钱,是否儿媳也有义务还贷款?比如,若儿子与儿媳离婚,则儿媳享有1/6房产权,但是否也还承担剩余房贷的1/2的义务,或者房贷全还完后出现这种情况儿媳则只有1/6产权但无任何债务?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7月27日 11时22分
房产证注明的主要是所有权的归属,对使用权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是所有人的处置范围。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看出资买房时是否已经结婚,婚前的行为是个人行为,婚后的行为就视为夫妻的共同行为,倘若在婚后买房,夫妻离婚后对此分财产应进行分割。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27 11:59
以产权登记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山东济宁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10
重庆 江北
人气:39268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6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67
湖北 襄阳
人气:4410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