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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07-28 09:39  悬赏 5  发布者:165001……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3)
夫妻共有的房屋卖给他人,夫先收取1.5万元房款,并写收条(今收到卖房款1.5万元,总价3万元,没有具体写房屋地址,面积等),过了一段时间,妻在夫不知的情况下与买方签订合同,(清楚写明房屋地址,面积等详细内容,没有违约条款,妻单方签字),这两份买房合同有效否
  第一份 只有男方一人写的签字,本来是借1.5万的,但有些其他原因就让男方写了份收条(今收到卖房款1.5万元整,总房价3万元,男方签字),
  那第二份合同只有一方签字 而且妻子签的是夫的名字,后面写的代签
  第二份合同上没有写违约条款
问题补充:
如果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那么夫拒绝追认(房子没有过户),合同可以无效么,可以违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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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7月28日 15时32分
很明显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买房行为不知情,合同效力待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28 09:57
综合分析,应当认定有效。
回复时间: 2009-07-28 10:01
属于效力待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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