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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的问题。 由于我的过错,我和前期离婚了

上海 10-11 16:33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的问题。
由于我的过错,我和前期离婚了,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离婚时协议房子归女儿的。就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我有了外语,也是我现在的妻子,当时她已经怀孕了。目前我妻子想为了现在的孩子去争那套房产。可是我不想,因为确实愧对前期很多很多!
离婚时她什么也没拿,孩子也判给我抚养了,可现实却是一直都是她在一边工作一边抚养女儿!
这个房子本来我们婚后一起买的,产证上也是我两的名字,不过银行协议主贷人是我。
现在就是咨询我现在的妻子想争取房产合理么?
问题补充:

目前虽然主贷人是我,但房子也一直她在还贷,所以最近也想把主贷人换成她,就是银行需要公证和协议,手续也正在了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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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11 17:39
现在的妻子想争取房产,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5-10-11 17:48
不合理,首先,这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跟她没有关系。第二,现在你和你前妻已经把你们共有的房子赠与给你女儿了,现在房子的所有权归你女儿,他更不能争了。
回复时间: 2015-10-11 21:18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5-10-26 08:47
不合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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