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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合同

安徽-合肥 06-22 14:03  悬赏 0  发布者:onlylo……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是今年7月份才能毕业的应届生,几天前跟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家人要求我到另一家公司。请问未毕业的应届生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吗?我只是在他们公司培训了三天,并没有正式入职,请问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吗?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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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2 14:11
  根据现行规定,在校的学生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或者签订实习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此时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缴纳违约金,因为合同没有履行,没有给单位造成任何损失,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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