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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第二顺序人的证明开具问题

北京 06-22 23:10  悬赏 10  发布者:OsI9598 回答:(8)
我是独子,刚解放本人1岁时随父母迁京,现年61岁,母亲已于六年前去世,父亲刚去世,房产应本人无争议继承,公证处要求出具证明之一:外祖父母死亡证明,母亲无工作无档案,外祖父在外地农村60年代去世,外祖母遂进京由母亲抚养,没有北京户口,76年去世。如果活至现在应100多岁了。北京没有档案,无法查,原籍是农村早已占地拆迁,如何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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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2 23:20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建议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院办理。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6-23 05:15
找原来当地的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回复时间: 2011-06-23 05:41
你既然是独子,无需办理继承公证。
回复时间: 2011-06-23 07:55
你好,到当地的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回复时间: 2011-06-23 07:56
到当地的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回复时间: 2011-06-23 08:52
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回复时间: 2011-06-23 09:09
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回复时间: 2011-06-23 09:12
一般的公证处是不会这么要求的 不过既然这么要你可以到公安那查一下户籍信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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