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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

河南-郑州 06-29 17:30  悬赏 0  发布者:人格权 给我留言  回答:(2)
不是像村镇里短暂的人格侮辱和诽谤,而是常年累月达到三年的每天24小时在人身攻击诽谤侮辱,在所有联系人,网上的或者邮件的电话的全部监听和传播,大量不雅照和诽谤信息,这个该如何量刑。  并且导致他人没有生活圈子和工作,丧失收入和人际,这个不是一时半会儿的损害。。。。。周围人虽然都知道怕麻烦或者报复,都没出来作证,哎,希望国家法院或者公安可以出面解决一下。我觉得这个实在太恶毒了,人肉搜索或者诽谤一下两下就算了,还常年的这么变态,他人26-29岁得时光就在失业和诽谤侮辱没有人格中度过。中国法律不该坐视不管吖
问题补充:
现在依然在进行时,并且没有停止的倾向。跟该企业的负责人联系,电话不接,拒绝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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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9 19:02
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6-30 09:12
涉嫌构成侮辱诽谤罪,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控告,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追问:

我现在做的网站投诉,以及你的电话都知道了,你也有可能是在曝光中,希望有机会直接在律师事务所详谈。。能加你的QQ么

回答:

好的,需要帮助可以来律师事务所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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