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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广东-深圳 07-01 13:54  悬赏 15  发布者:gRZ2511 回答:(4)
我于2008年7月与公司签订了一份3年的劳动合同,将与今年的7月份到期。但我在2010年7月就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了10年。请问我连续工作满了10年后,以前签订的3年期劳动合同是否自动解除,而公司是否该在我连续工作满10年之日起就应该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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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01 14:36
1,你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刚办守一个类似案件,具体方法要在合同到期前与律师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7-01 14:31
提交书面申请,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7-01 14:36
1、您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应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用人单位拒绝与您签订该合同,应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7-01 16:21
对于你来说,签订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合同的内容及你的工资报酬。
如果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公司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就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
不明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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