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远洋  徐荣康  吴健弘  牟金海  李波  
已解决问题

商品房认筹

 11-08 23:01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安徽-安徽 回答:(1)
请问什么是“公开认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11月08日 23时08分
“公开认筹”的方式进行房地产炒作,这也是一种典型的违法交易。“认筹”制度是一种来自于香港的房地产炒作方式 ,“公开认筹”已经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惯例,有了这个“筹”,就代表了买家的认购诚意,这种诚意通常以交纳诚意金的方式来体现,一般情况下,买家需向开发商交纳10000元的诚意金,即可获得“优先购买权”和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在楼盘开售时,交纳诚意金的客户或按照先到先选的顺序或者按照认筹登记顺序选房,挑中房号后,再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如果买家抽不中自己的心意单位,诚意金可退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767
广东 广州
人气:39343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