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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撤消

 07-07 08:42  悬赏 0  发布者:jlb807 回答:(3)
我与前夫离婚时有一处房产,去年我与前夫通过执行合解方式把房产赠与给我女儿。今年前夫患绝证,请问前夫家人以为前夫治病为由把房产贱价处理卖了,钱由前夫家人支配。目前前夫要求我把女儿带走。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女儿的权益。还有离婚时为了女儿有个安稳的家我什么也没要,法院经过调节要求前夫给我2万元的补偿金。到现在也没执行到位。房产到卖之前也没过户到我女儿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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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07 09:01
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有效,房屋为你女儿财产,他人无权处分。
你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1-07-07 09:21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1-07-07 09:58
房产归你女儿所有,他人没有处分的权利。
两万元的补偿金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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