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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算不算遗弃?

 07-16 16:31  悬赏 0  发布者:琉代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北海 回答:(3)
我和丈夫两地分居,我有2000块的工资 ,但丈夫长达半年不给女儿生活费,这种情况算不算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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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16日 21时42分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因此,你这种还不构成遗弃罪,你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他每月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追问:

不是遗弃罪,但是不是遗弃行为?这种情况下的离婚,能否以他有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为由要求赔偿?

回答:

可以。《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6 17:07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追问:

以什么名义起诉?如何操作?是不是要离婚后才能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7-17 15:55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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