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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房屋加盖,店面要求补偿金额,签订补偿约定合同,并未写明广告牌损失,后条款写明,协议签订后,给予补

福建-福州 11-24 09:19  悬赏 0  发布者:1448327487 给我留言  回答:(1)
房主房屋加盖,店面要求补偿金额,签订补偿约定合同,并未写明广告牌损失,后条款写明,协议签订后,给予补偿款一万四千元,店面不得再对房屋加盖对店面影响提出异议,后因为加盖对店面广告牌轻微损坏,房主与店面协商补偿600元,店面广告牌已经使用三年,整个制作不过四千元,店面要求房主补偿两千元,不然就诉诸法律,问下,这个按法律来断,合理吗,如果走法律房主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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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24 09:20
有可能的
追问:

按法律来断,房主胜算大还是店面胜算大

追问:

房主可以同意一千以内的补偿,因为广告牌已经使用三年,并且之前已经对店面影响进行补偿并签订合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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