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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赔偿

陕西-咸阳 11-25 18:18  悬赏 20  发布者:555303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去学校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伤,造成脑损伤,交警做了事故认定,肇事方负90%的责任,但肇事方耍赖皮不赔钱,我在医院治病花了11000元,市上已认定了工伤,伤残鉴定做了,结果还未出来,县工伤经办中心住院医疗费报了8000元, 剩余的医疗费费用该怎末办?是否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有相关的规定吗?请指点我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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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25 18:4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既属于工伤,又属于交通事故伤害,一个伤害结果,可以得到两份不同的赔偿,这两份赔偿,先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具体来说: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被告是对方肇事司机和交强险保险公司
      2,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公司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公司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3,这两份赔偿,先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
      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只有一年。
     
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5-11-25 18:52
先申请工伤认定后再谈赔偿的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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