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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七月十三在长沙宁乡玉潭镇东沩南路应聘靓人堂的导购员,试用期1700一个月

湖南-长沙 11-27 00: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七月十三在长沙宁乡玉潭镇东沩南路应聘靓人堂的导购员,试用期1700一个月,第二个月是1150的底薪加提成,明细单品,一个月后表现良好可以转正,转正的优势在于每个月多一天假。不转正每个月两天假。试用期没做满一个月无假。这是一个日化店,卖一些化妆品日用品,护肤品,服装(有的分店门面大就有服装)。上班必须着工装,化妆,眼影眼线,睫毛膏口红等,一项没化扣五块。上班是指纹打卡,少打一次五块,第二次十块,累积。坐凳靠斗柜扣五块,玩手机一次五块,两次十块累积。七七八八的规矩一大堆,这个店子是分店,在宁乡就有二十家分店,有分店就有会员,一块钱一分,买多少钱东西积多少分,生日当月双倍积分,每个月二十五号是会员日双倍积分(现在是每个月二十八号)一千积分抵二十,(现在改成特价产品不积分)好多人都还不是会员,也不想办,就说积在我们导购员的会员卡上,我们不积,有些人就会说不买了,去其他店子买,说哪里哪里价格优惠什么的,有时候我家人买东西也是拿我的会员卡积分,十月份是我生日,所以想着双倍积分就多买点东西。然后上面说我积分太多了,还有分店步行街的两位同事,灰汤店一位,当时没说怎么处理,然后这个月二十六才告诉我们说停职处理,每个月二十五号发工资,上个月工资没发说是按积分金额扣双倍罚款,这个月做开除处理没工资。我们怎么解释都没用,就一张白纸让我们签字,不签就说不发工资,签了字也没算工资。 每个月不包吃不包住,早上八点开门,晚上十点关门,分早晚插三个班,人多就早晚班。早晚班九个小时,插班十小时,天气变冷也是一样。辛辛苦苦两个月就这么几句话就扣除掉我们的辛苦钱。上面领导说没把我们交到公安局算仁至义尽了,你说东西是你自己买的,有什么证据证明。苦的是我们一张小票都没留,更憋屈的是自己拿钱买东西还被说成欺骗消费者,难道我们在这做事,下班就不是消费者么。积分清零,双倍罚款,工资没有了,积分也没有,小票也没有,我们什么证据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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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2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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