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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权公证亲属证明

天津-塘沽区 11-27 09:57  悬赏 0  发布者:TanerB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需要公证一套房产,是父亲的名字,父母均不健在,公证处让我去父母原单位开证明,那母亲单位的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怎么填,继承房产不是母亲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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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27 10:05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5-11-27 10:13
填写内容 能表达清楚你和你母亲的关系即可
回复时间: 2015-11-27 23:01
有需要可以面谈
回复时间: 2015-11-27 10:03
无法造成公证可以起诉,要个判决就可以继承了。
回复时间: 2015-11-27 10:16
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写明你们你父母的近亲属即可,即配偶、父母、子女。
回复时间: 2015-11-27 15:17
建议您咨询公证部门。
回复时间: 2015-11-27 17:56
建议你去房管局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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