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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后必须人在公司工作吗?人离开可以吗?

山东 07-21 09:41  悬赏 20  发布者:周忠泰 给我留言  回答:(6)
【情况说明】:

今年2月份我入股一家已经成立两年的有限责任公司(近期发现公司没有在工商局修改注册信息)。我们七个人签署了一个入股合同,合同上写道

“合同期内,不能中途退出(伤亡或触犯法律除外)合同到期无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合同顺延三年,如有异议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有退出股份,分四年返还,分别为:30%、30%、20%、20%(总资产个人所持股份)”

由于不同意工资薪酬制度更改的原因,我不想在这里工作,但不退出股份,只是人不在这里工作了。老板跟我说我人不在这里工作就代表我就不是股东

【问题】:
,请问老板这样做对不对?
问题补充:
还有就是老板说我如果人走,那公司会在我合同期内(三年)给予分红,但合同期满后本金两万分四年返还,没有那个“总资产个人所占股份”了
我没有签劳动合同
我合同内拿分红,可是合同到期后,我能拿到合同中说的“如有退出股份,分四年返还,分别为:30%、30%、20%、20%(总资产个人所持股份)”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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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21 22:27
人离开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7-21 09:46
“老板”说的不完全对。如果你是劳务出资,在离职情况下属于退出。
回复时间: 2011-07-21 09:49
你说的情况属于隐名出资,你为隐名股东,为确保你的股权得到保障,建议先在工商局进行股权登记。你离职问题为劳动法律关系,只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7-21 09:49
老板的说法不成立,做法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1-07-21 10:18
不对的,股东就是老板,所以你也是老板之一,但是一定要确定你的股份登记在工商局的档案里才可以。你可以不工作只拿分红的。
回复时间: 2011-07-21 10:55
要有股权证明,你还享有分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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