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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

陕西 08-17 14:11  悬赏 0  发布者:shenyu……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老公在外面和一女子有不正当关系,他业承认并写下保证书和她断绝关系,如果我现在离婚这可不可以作为他是过错方的证据,我们住的房子是他父母婚前买的,但是我老公的名字,房卡是婚后领的,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一要求得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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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17 14:43
可以作为证据,可以作为你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房子是你老公婚前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09-08-18 15:57
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你无权分割。但是你们可以约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西安离婚律师刘长洪
回复时间: 2009-08-20 14:00
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你无权分割。但是你们可以约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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