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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江西-南昌市 07-24 13:12  悬赏 25  发布者:xiao1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师范生,去年十二月份与江苏一个民办中学签约,当时已缴纳2000元保证金,说未依约履职,算赔偿学校招聘损失费用,合同书上还有违约需缴纳5000元违约金,现在我想解约,请问需缴纳5000元吗?谢谢
问题补充:
当时我去学校面试时学校报销了我单程车费,及面试期间的食宿(所有面试者包括未录用的都提供了),合同一共签了三年,第一年是试用期,今年八月一日报到,我的档案已挂在当地市人才服务中心,所以我担心不交钱拿不回档案!求解,一个身处迷途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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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4 13:40
劳动合同只有2种情况,即培训、商业秘密等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1-07-24 15:47
第一、学校收你的保证金违法可以告他。第二,单位要求劳动都承担违约责任时要有法律规定情况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回复时间: 2011-07-25 15:19
不需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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