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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送货上门的法律风险

 07-24 18:26  悬赏 20  发布者:iiooc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柳州 回答:(4)
我是开网店的,最近某地顾客特别多,所以想在某地找一人做合作伙伴,让他在我店内帮其他本地的顾客代为购物,
她帮送货上门(只提供地址,不提供联系电话,她送货到顾客楼下,我打电话让顾客下楼取货),
然后平分利润。如果她在送货途中出现意外,那么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担怎样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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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24日 21时32分
有责任,比较复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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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8463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25 13:32
你好,需要承担雇主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25 21:01
有可能构成工伤。
回复时间: 2011-07-27 22:12
合作关系的不用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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