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浩  牟金海  罗雨晴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使用权房子的继承问题

上海 07-24 19:21  悬赏 20  发布者:676616…… 给我留言  回答:(7)
房产薄上是我太婆的名字,虽然离世十几年了,但是至今未更改名字,两间房一本房产薄(使用权)户口本两本,一本我母亲(我的户口不在里面,户口本上就我母亲一个人),一本我舅舅家,想问一下,如果母亲离世后,我是否对该使用权房有居住使用和继承权,是否可以买卖,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4 19:25
1、你享有继承权。
2、要按规定办理手续才能买卖。
回复时间: 2011-07-24 19:51
公房承租是没有继承权的。你母亲如果死了以后,你要居住在原来的房屋的话,首先要看是否是同住人,然后看户口,最后看是否他处有房。
使用权房是可以买卖的,价格和产权房差不多。
回复时间: 2011-07-24 20:06
使用权房不存在继承问题,户口在内的人继续承租就可以。
使用权房可以买卖,需要经过户口在内的同住人都同意。
追问:

户口本里只有我妈妈一个人,但是房票本是和我舅舅合用的一本,那妈妈离世了我怎么继承呢,户口不在里面

回答:

你可以现在把户口迁进去。

回复时间: 2011-07-24 20:33
使用权房是不能继承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7-24 23:40
你怎么会认为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以继承,还可以买卖呢?建议找一本房屋产权证与你说的房产薄好好比对一下,你就知道两者的差异有多大了。
回复时间: 2011-07-25 07:02
使用权房只有在发生动迁补偿款时涉及到继承。你可以作为公房同住人,申请成为你母亲那间房的承租人。
回复时间: 2011-07-25 11:45
没有继承权;
你是否属于同住人?若是同住人的话,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59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77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85
山东 东营
人气:25251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1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