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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使用权问题

 02-11 21:53  悬赏 15  发布者:锐海红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5)
父亲生前对房产问题立过遗嘱,遗嘱是这样说的:庄内两层老房归小儿子(每层房都是3分多点的地),庄外新房归大儿子(有2亩地,靠路边交通便利门脸),其新房外盖了长24米宽10米的平房归父母所有(父亲做买卖的)。在父母百年之后平房两个儿子一人一半。父亲去年病逝,大儿子就开始占着平房经营,请问小儿子在母亲还在世时有没有权利要回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使用权?还有就是小儿子不使用那房子是不是大儿子也不能使用?
问题补充:
父亲生前已立过遗嘱,遗嘱是这样写的:父母由年岁事宜不能经营企业时由二老给两个儿子平分,那么母亲是不是就不会得到全部的一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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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2月12日 00时00分
母亲仍健在时,一般不分家析产,不发生继承问题。此平房的大部分所有权为母亲所有,其余部分为父亲的遗产,现由母亲代管。大儿子能否使用该平房,母亲有决定权。小儿子可通过主张继承权为理由,要求大儿子迁出。也可等母亲去世后主张继承权,并在继承份额中扣除大儿子历年来的房屋使用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通俗易懂,评析的清楚全面,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1 22:03
遗嘱属于部分无效,继承人有权继承,应当尽快诉讼确权,依法行使财产权利。
回复时间: 2009-02-11 22:11
遗嘱属于部分无效
回复时间: 2009-02-11 22:12
遗嘱对父亲所有部分有效,对母亲所有部分无效。
北京刘永斌律师:13910531168 
QQ:29183391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甲10号赢嘉中心11层
回复时间: 2009-02-11 23:26
按照你父亲的遗嘱,在你母亲在市的情况下,你没有权利主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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