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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承租方与房东

陕西 07-25 11:23  悬赏 0  发布者:凌菲881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的房子是商品房,我从前一位转让人手里已3万元接下房子,可是合同上写的是3年期,别人已经用了一年,就剩两年给我,可房东说2年以后不在租给我,说自己要做生意,我的转让费该怎么办? 合同上还写房屋到期后不得动房子里任何装修设施,否则不退押金,接了房之后才知道,他就是这样骗人的,房子收回后,又已空房转让,签3年合同,之后又收回,就这样,又赚转让费,又赚房费。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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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5 11:58
你可以以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要求返还价款。
回复时间: 2011-07-25 17:2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间题的意见 (试行)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2,合同期满后转租,需要经房主同意,否则房主有权收回房屋,终止租赁合同;
    3,建议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7-25 19:00
如果第二承租方与房主恶意串通坑害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者在1年内要求撤销合同,退还转让费。
追问:

你好,第二承租方也不知道,这句话我不理解(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者在1年内要求撤销合同)谢谢。不知道我能让转让给我的人写些东西,到时候可以多租几年或者,搬走我该搬的东西。我也是渭南的,谢谢老乡帮忙。我们年级小,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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