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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依据支持我们 申请财产保全吗?

 07-25 16:47  悬赏 15  发布者:yz_110……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宜昌 回答:(3)
前夫通过离婚把名下的房产和财产,全部转移给予了再婚的妻子。恶意逃避支付我孩子的抚养费和医疗费。我孩子诉讼抚养费的案子,由于法院对前夫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我们面临撤诉。
    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我们,对前夫已经给予出去的房产,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其实行财产保全?用保全的房产来抵扣孩子的抚养费?
问题补充:
对于前夫已经分割完的房产,我们有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追回?并对其申请财产保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25日 17时04分
答: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其赠与。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5 16:48
可以申请撤销转移财产的行为,建议委托律师来处理。
追问:

谢谢你!律师说,前夫的房产已经通过离婚合法的转移完了,现在 没有法律支持我们申请撤销转移财产的有力依据。法律不支持我们申请财产保全吗?

回答:

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的。撤销应该没有问题的。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7-25 20:25
视情况可以撤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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