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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

北京-石景山区 12-10 22:53  悬赏 10  发布者:地上星光 给我留言  回答:(6)
2000年奶奶,父母我和弟弟5人所居住的房屋拆迁,分得一处两居。房屋登记在奶奶名下,父亲交的全款。现在奶奶过世,叔伯要求分割房产,请问:拆迁房是拆迁时5个人的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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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2-10 23:00
您好,属于共同共有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2-10 23:31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该法条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该法条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5-12-10 23:14
是拆迁安置房就是无人共同共有。你奶奶去世,其份额属于遗产,有你父亲、叔伯共同继承平均分割。
我的补充: 2015-12-10 23:15
更正“无”改为“五”
回复时间: 2015-12-11 09:21
您好,属于共同共有
回复时间: 2015-12-11 10:52
您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5-12-11 15:49
您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根据贡献大小要求多分,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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