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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兼职,合同期间公司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条例罚款裁人

 07-30 12:46  悬赏 10  发布者:TVD1505 回答:(1)
签订了协议,协议中有这样两条:乙方在本中心指定培训点从事授课和教学管理宣传招生等相关工作;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在合同期内,甲方以乙方招生不利为由裁掉乙方,并且罚款。当时实际情况是六个同样的培训点,我所在的点招生成绩排在第三。并且在招生这这一块,我的确是按培训点负责人的指令去做的,并无任何个人失职。公司只说招生不利就裁人罚款,不出具任何书面通知就赶人走,是否违约?我该如何做?在这个公司,这样遭遇的大学生还有很多,望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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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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